臺灣超市女員工偷吃兩顆茶葉蛋被判3個月,法院:是最輕判罰
海外網
2019-06-16 11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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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臺灣《聯合報》6月16日消息,去年7月20日下午5點45分許,一名在高雄連鎖超市工作的方姓女子,偷拿架上茶葉蛋當場吃掉,相隔四分鐘后,她又偷拿一顆吃掉。事后店長察覺數量不對,調閱監控發現真相后直接報警,女子則辯稱“顧客反映品質太咸,(自己)試吃確認。”
監控畫面顯示,方姓女子當時蹲在柜臺后面吃,也沒付錢,法官認定她利用業務之便侵占店內茶葉蛋,考慮茶葉蛋一顆僅9元,犯罪所得輕微,減刑后依兩個“業務侵占罪”各判三個月,合并執行三個月。

(本文原題為《臺灣女子偷吃2茶葉蛋被判3個月 法院:是最輕判罰》)
責任編輯:周子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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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詞 >> 茶葉蛋,臺灣,職務侵占罪